必赢(中国)官方网站

必赢(中国)官方网站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必赢(中国)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国家计委关于制止低价倾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03-04-01
【 字体: 大中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最近,我们对我委制定并发布的制止低价倾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3年4月1日起,制止低价倾销工作一律依据《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国家计委 1999年2号令)开展。同时,废止《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计价管[1998]1094号)、《关于制止低价倾销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计价格[1998] 1777号)、《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计价格[1998]2330号)、《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办法》(计价格[1999] 177号)、《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 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计价格[1999]364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