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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2号公告(重庆市物价局公告(2012)3号)

日期: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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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2号令)的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时在重庆天宇大酒店召开“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期一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重庆市物价局拟定了《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分档电量: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80%和95%覆盖率测算,重庆市居民用户每月分档电量一档为150度以下,二档为151-250度,三档为250度以上。但本着以重庆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同时体现重庆自然地理环境特点的原则,拟定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

   (二)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标准不变,每度为0.52元;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电价为每度0.57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0元,电价为每度0.82元。

   (三)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其他用户每度加价2分。

(四)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减免电量10度。

三、      听证会参加人(28名)

(一)城乡居民用电用户(12名)

1、城市居民用户

张建明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社区

汪钰凯  江北区观音桥耐得佳苑

蔡  露  南岸区融侨云满庭C区

    吴忠明  沙坪坝区歌乐山镇

杨仁勇  九龙坡区华玉路社区

 周  伟  渝北区黄泥磅樱花俪舍

张  舰  万州区五桥街道社区

张吉容  涪陵区南沱镇社区        

常祖国  黔江区城西街道社区

2、农村居民用户

岳龙芳  垫江县白家镇湖滨村1组

杨  涛  潼南县梓潼街道奇龙村

史自胜  武隆县巷口镇三坪村青杠坪6组

(二)经营者(3名)

1、电网企业

万载扬  重庆市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籍  毅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发电企业

包  勇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市人大代表(3名)

陈一化  重庆冠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  利  江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员

辛晓勤  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

(四)市政协委员(3名)

刘绍璋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

傅文俊  重庆市正宗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启文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5名)

殷  洁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工交文教法制处处长

熊垠州  重庆必赢(中国)官方网站 能源处副处长

董延彪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张云霓  重庆市总工会保障部主任科员

喻  军  重庆市消委投诉部主任

(六)专家、学者(2名)

 蒲勇健  重庆大学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付思福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

四、      听证人名单(共5名)

刘卫东  重庆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义华  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

沈  民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

王雪梅  重庆市物价局监察室主任

吴中明  重庆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五、      其他事项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

性,重庆市物价局将于4月27日在重庆价格信息网(www.cqpn.gov.cn)设置专栏,广泛征集对《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关于对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意见和建议(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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